2011年1月9日 星期日

開車常識

一、<追撞 & 推撞>


 


很重要喔~ 記住喔!是『推撞』喔!是『推』喔希望您也能將此訊息放心上,保護自己,也保護我們的朋友家人....


 


半年前的一個傍晚,我在建國高架橋上,因塞車而停下來,


 


也被後車『推撞』而撞上前車! 有找警察來處理,用了本篇的觀念,


 


後來當場達成「和解」,後車(只保強制險)同意賠償我車與前車的修理費用!


 


« 常識 »遭後車撞上後再撞到前車,特別註明速度是---


 


其實,一般人對『追撞』、『推撞』這些名詞,都沒有接觸過, 如果平時沒有注意到這些訊息,車禍發生時,一定更不會去分辨這兩個名詞。


當然,更希望大家永遠用不到這些常識。


 


日前,朋友發生車禍,他提供一個,「作筆錄」時要特別注意的事情!


他是在高速公路,被後方車輛『推撞』,結果損失慘重!他做筆錄時, 寫說是被後方車輛『追撞』。但是,保險公司只理賠後面被撞的部分, 並不理賠前面部分,因為他說這表示,你也沒有踩煞車,所以不理賠!


 


所以,以後如果遇上這種事情,一定要寫說是, 後方車輛『推撞』!


這樣,對方的保險公司,才會做賠償的動作… 記住喔!是『推撞』喔!


 


連續假期及週休二日的實施,開車出遊機會日增,相對的, 發生連環車禍的事故,亦頻頻發生,萬一遭遇多輛車碰撞事故, 涉及到汽車險對{追撞}、『推撞』理賠方式不同時,車主千萬記得, 應立即通知警方至現場處理(製作現場圖、筆錄)並通知保險公司, 以確保車主應有之保險權益。


 


何謂『推撞』→ 保險理賠如何處理?


 


『推撞』說明:係指本車已煞住車,處於停止狀態, 而被尾隨車輛「推撞」,進而本車再撞及到前車。


 


『推撞』理賠方式:不論是本車的車頭或車尾, 以及前車的車頭或車尾的損失,皆由後車負責賠償。


 


何謂『追撞』→ 保險理賠如何處理?


 


『追撞』說明:係指各車皆為行進中,處於非停止狀態,因本車煞車不及而撞到前車, 後車的保險公司只理賠後面被撞ㄉ部分,並不理賠前面部分, 而中間的那輛車須賠償前部車被撞的損失。


 


二、高速公路行車距離【開始照相囉】


 


高速公路車距【開始照相了】目前知道出現地點為:


 


1.) 65K處 (中壢平鎮附近 )


2.) 99K處 (新竹) 新竹交流道系統   


3.) 134.6K (三義附近)中部路段、     


4.) 160.8K (后里附近)   


5.) 165K處 (豐原附近)    


6.) 172K  (大雅中清附近 )  


 


高速公路未保持『行車距離』【開始照相了】請轉告你的親朋好友喔!^^高速公路新罰責---未保持車距


高速公路上取締未保持車距,乃是使用美規 Lti20-20-laser系統,架設於通過高速公路上方的陸橋上方,並且於高速公路上劃出兩條距離 35m 的白線,當前方車輛尚未離開此 35m 的區域時若是後方車輛已經進入,代表後方車輛未保持車距,警方使用此雷射系統拍照並同時測速,所以若後方車輛同時超速,這樣可以兩案並罰,『超速與未保持車距總共 NT6000.


 


請伙伴們連接參考新聞網址:


http://www.freeway.gov.tw/Publish.aspx?cnid=516&p=2230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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